广东省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一)调整范围。
按两部要求,从今年起,上半年的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与下半年退休人员一致,因此不再纳入当年的调整范围,纳入明年的调整范围(以往,上半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与上年度退休人员一致,因此会纳入当年调整范围)。今年的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0年12月按方案办理退休手续,并以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定额调整金额。每人每月定额加发45元。
(三)挂钩调整。
1.与本人原基本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1.8%加发。
2.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计算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 (缴费年限-15年)×1元≥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