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增设电梯提取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资料、流程?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增设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受理条件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市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增设电梯的房屋应属于东莞市区域内的既有住宅,否则,不允许办理。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符合的法规权属证明的4层及以上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涉及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对于村民个人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棚改计划的住宅,不适用增设电梯提取。
2、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3、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4、办理间隔:每个缴存职工一套房屋只能申请办理一次。
5、提取额度: 申请人及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且不超出当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申请材料
1、关系证明材料
2、增设电梯费用分摊证明文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