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可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资料
1.建修房人身份证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及婚姻关系证明。
(二)建造住房资料
1.建造规划许可证明,其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住房的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建造住房工程预算。
(三)翻建住房资料
1.旧房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旧房翻建许可证明,其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翻建住房的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翻建住房工程预算。
(四)大修住房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大修鉴定证明,其中城市房屋大修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认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农村房屋大修的提供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大修工程预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经法院判决或裁定并强制执行的,执行法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强制执行通告书。
2.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
3.人民法院介绍信。
4.执行法官证件。
5.贷款银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