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可以不销户吗?必须销户情形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就是人们常说“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由国法律法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保制,并且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性等特点。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非销户提取,具体销户及非销户的情形是什么?如何办理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天津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可以不销户吗?
满足条件可以不销户。
职工因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范围或最低生活保边缘家庭范围或因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非销户提取办理,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公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
必须销户情形
职工因以下原因办理提取业务的,同时注销账户:
1.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4.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账户封存满半年。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相关权利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