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6、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三)危房翻建、大修: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集体土地使用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7、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四)因上述原因,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建房人身份证;
2、与建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4、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6、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三)危房翻建、大修: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集体土地使用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7、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四)因上述原因,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建房人身份证;
2、与建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