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租住公租房职工支付房租的经济压力,缴存人或配偶租赁公租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高于一年的租金,具体办理条件及流程,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在重庆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二)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中心城区缴存人每人1500元/月(18000元/年)、夫妻双方为3000元/月(36000元/年);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每人1200元/月(14400元/年)、夫妻双方为2400元/月(28800元/年)。
二、办理方式及材料
(一)线上办理。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提取,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单身缴存人可通过临柜方式办理提取手续。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