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职员的工资按件计算者,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时,如按本人工资计算,均以该工人职员最近三个月的每日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如全部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者,应以该工人职员实际工作日的每日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但病伤假期在七日以内者,得以上月份每日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
领取因工残废补助费的工人职员退职或死亡时,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领取以本人工资为计算标准的抚恤费、救济费或补助费时,其本人工资,应将所得工资与因工残废补助费合并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规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六、七、八、九条。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
非因工死亡中: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需要审看查询)
自2013年4月1日起,本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暂不调整,继续按每人每月57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执行。
工资计算基数:每人每月57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上海市财局、上海市民局关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