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奖励费申领要符合以下几点条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且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那么浙江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是多少?能领多少钱呢?接下来就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了解详情吧。
一、浙江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去哪里领取?
1、地方:退休人员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或其他部门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
2、社保局:退休人员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
3、企业:退休人员可以向原工作单位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
4、社会组织:退休人员可以向当地的社会组织或基金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
二、2023年浙江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标准如下:
待遇标准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自取得《独生子女证》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发放奖励费,标准为每年不低于100元。发放到14周岁,累计不低于16800元(100*12*14=16800元)。
2.老年人辅助制:对于独生子女家庭中的老年人,当地有关部门会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提供优先权限和必要的照顾。比如:独生子女家庭,在父母年满60周岁时,独生子女每年都可以享受5天的陪护假。需要注意的是:陪护假期间,子女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单位应该正常发放。也就是说,陪护假,属于一种带薪休假。
除此以外,部分地区,在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以后,还会发放退休补助。比如:杭州市机事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在退休时每月加发5%的养老金(退休金)。另外,如果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无子女的家庭,退休时每月加发10%的养老金(退休金)。
怎么申请领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仅供参考。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有单位的,奖励费由单位承担。如果父母为双职工,单位分别承担50%;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财部门支付。
2.退休补助
办理退休时,提供人事档案中的《独生子女审批表》或者携带独生子女证,在当地退休审批部门备案,即可领取。
对于城乡居民,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荣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当地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逐级审批以后,即可领取。
浙江省的独生子女待遇在全国范围内属于中等偏下水平。随着社会发展,人口老龄逐步加深,还需进一步提高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